法治之“枫”,护卫少年的你与爱同行
2024-04-28 16:52:4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李耕夫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耕夫

为切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与爱同行,近日,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向当事人发出首份《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》,引导案件当事人依法履行法定监护职责,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。

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婚内共同生育一子,双方因矛盾屡次爆发争吵,对孩子造成了一定影响。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,根据二人家庭状况制作了有针对性的《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》,希望双方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,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法定义务,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。
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既是法定义务,也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,鼎城法院灌溪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,切实发挥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优势,贴近基层,延伸审判职能,着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复杂案件绝不一判了之,通过多种途径给未成年人提供贴心用心暖心的司法服务,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快乐成长、茁壮成长。

责编:周萌

一审:周芝华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